近日,住建部、發改委聯合發布《”十四五”全國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規劃》,《規劃》指出“十四五”期間將降低城市供水管網漏損,推進城市排水管網建設改造,鞏固地級及以上城市黑臭水體治理成效,推進縣級市黑臭水體治理。加快垃圾分類及處置設施建設。
《規劃》指出將從以下幾個方面開展城市水系統體系化建設行動:
1.因地制宜積極推進海綿城市建設。城市新區堅持目標導向,因地制宜合理選用“滲、滯、蓄、凈、用、排”等措施,把海綿城市建設理念落實到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全過程。老舊城區結合城市更新、城市河湖生態治理、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地下基礎設施改造建設、城市防洪排澇設施建設等,以城區內澇積水治理、黑臭水體治理、雨水收集利用等為突破口,推進區域整體治理。
2.加強城市供水安全保障。推進全流程供水設施升級改造。加快對水廠、管網和加壓調蓄設施的更新改造,保障用戶龍頭水水質安全。有條件的地區要設置水量、水質、水壓等指標在線監測,加強供水安全風險管理。強化城市節水工作。實施國家節水行動,推進節水型城市建設。實施供水管網漏損治理工程,推進老舊管網改造,開展供水管網分區計量管理,控制管網漏損。推進節水型單位、企業和小區建設,推動建筑節水,推廣普及節水器具。加快推動城市生活污水資源化利用,鼓勵將再生水優先用于生態補水、工業生產、市政雜用等方面,強化再生水的多元利用、梯級利用和安全利用,促進再生水成為缺水城市的“第二水源”。
提高城市應急供水救援能力建設。構建城市多水源供水格局,加強供水應急能力建設,提高水源突發污染和其他災害發生時城市供水系統的應對水平。加強國家供水應急救援基地設施運行維護資金保障,提高城市供水應急救援能力。
3.實施城市內澇系統治理。用統籌的方式、系統的方法提升城市內澇防治水平,基本形成符合要求的城市排水防澇工程體系。實施雨水源頭減排工程,落實海綿城市建設理念,因地制宜使用透水鋪裝,增加下沉式綠地、植草溝、人工濕地等軟性透水地面,提高硬化地面中可滲透面積比例,源頭削減雨水徑流。實施排水管網工程,新建排水管網原則上應盡可能達到國家建設標準的上限要求,改造易造成積水內澇問題排水管網,修復破損和功能失效的排水防澇設施。實施排澇通道工程,開展城市建成區河道、排洪溝等整治工程,以及“卡脖子”排澇通道治理工程,提高行洪排澇能力,確保與城市排水管網系統排水能力相匹配。實施雨水調蓄工程,嚴查違法違規占用河湖、水庫、山塘、蓄滯洪空間和排澇通道等的建筑物、構筑物,加快恢復并增加城市水空間,擴展城市及周邊自然調蓄空間,保證足夠的調蓄容積和功能。因地制宜、集散結合建設雨水調蓄設施,發揮削峰錯峰作用。
完善應急管理體系。完善城市防洪與內澇防范相關應急預案,明確預警等級內涵與處置措施,加強排水應急隊伍建設和物資儲備,提升城市應急處置能力。加快推進城市防洪、排水防澇信息化建設,建立健全城區水系、排水管網與周邊江河湖海、水庫等“聯排聯調”運行管理模式,提升城市防洪預報、預警、預演、預案能力。
4.推進城市污水處理提質增效。推進城鎮污水管網全覆蓋。加快老舊城區、城中村和城鄉結合部的生活污水收集處理設施建設,消除空白區。城市污水處理廠進水生化需氧量(bod)濃度低于 100mg/l 的,圍繞服務片區管網開展“一廠一策”系統化整治,實施清污分流,避免河水、山泉水等混入管網,全面提升現有污水收集處理設施效能。因地制宜采取溢流口改造、截流井改造、破損修補、管材更換、增設調蓄設施、雨污分流改造、快速凈化等措施,降低合流制溢流污染。優先采用優質管材,推行混凝土現澆或成品檢查井,提升管網建設質量。推動污水處理能力提升。按照因地制宜、查漏補缺、有序建設、適度超前的原則,統籌考慮城市人口容量、分布和遷徙趨勢,堅持集中與分散相結合,科學確定城鎮污水處理廠的布局、規模及服務范圍。京津冀、粵港澳大灣區、黃河干流沿線城市和長江經濟帶城市和縣城實現生活污水集中處理設施能力全覆蓋。缺水地區、水環境敏感區域,要根據水資源稟賦、水環境保護目標和技術經濟條件,開展污水處理廠提升改造,積極推動污水資源化利用,選擇缺水城市開展污水資源化利用試點示范。
提升污泥無害化處置和資源化利用水平。限制未經脫水處理達標的污泥在垃圾填埋場填埋。鼓勵采用厭氧消化、好氧發酵等方式處理污泥,經無害化處理滿足相關標準后,用于土地改良、荒地造林、苗木撫育、園林綠化和農業利用。在土地資源緊缺的大中型城市鼓勵采用“生物質利用+焚燒”處置模式,將垃圾焚燒發電廠、燃煤電廠、水泥窯等協同處置方式作為污泥處置的補充,推廣將生活污泥焚燒灰渣作為建材原料加以利用。
《規劃》指出將從以下幾個方面開展城市環境衛生提升行動:
1.建立生活垃圾分類管理系統。建立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的生活垃圾管理系統。堅持源頭減量,推動形成綠色發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因地制宜設置簡便易行的生活垃圾分類投放裝置,合理布局居住區、商業和辦公場所的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容器、箱房、桶站等設施設備。推動開展定時定點分類投放生活垃圾,逐步提升生活垃圾分類質量;確保有害垃圾單獨投放,提高廢玻璃等低值可回收物收集比例,實現廚余垃圾、其他垃圾有效分開。完善城市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運輸體系,建立健全與生活垃圾分類收集相銜接的運輸網絡,加強與物業單位、生活垃圾清運單位之間的有序銜接,防止生活垃圾“先分后混、混裝混運”。按適度超前原則加快推進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設施建設,科學有序推進適應中小城市垃圾焚燒處理的技術和設施,統籌規劃建設應急填埋處理設施,加快補齊廚余垃圾和有害垃圾處理設施短板。鼓勵生活垃圾處理產業園區建設,優化技術工藝,統籌不同類別生活垃圾處理和資源化利用。
2.完善城市生活垃圾資源回收利用體系。統籌推進生活垃圾分類網點與廢舊物資回收網點“兩網融合”,推動回收利用行業轉型升級,針對不同類別,合理布局、規范建設回收網絡體系,推動廢玻璃等低值可回收物的回收和再生利用。加快探索適合我國廚余垃圾特性的處理技術路線,積極探索廚余垃圾與園林綠化垃圾協同處理技術,鼓勵各地因地制宜選用廚余垃圾處理工藝,著力解決好堆肥工藝中沼液、沼渣等產品在農業、林業生產中應用的“梗阻”問題。加快生物質能源回收利用工作,提高用于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和填埋氣體發電的利用規模。“十四五”期末,地級及以上城市基本建立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系統,居民普遍形成生活垃圾分類習慣。
3.建立健全建筑垃圾治理和綜合利用體系。建立建筑垃圾分類全過程管理制度,加強建筑垃圾產生、轉運、調配、消納處置以及資源化利用全過程管理,實現工程渣土(棄土)、工程泥漿、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裝修垃圾等不同類別的建筑垃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與資源化利用。加強建筑垃圾源頭管控,落實減量化主體責任。加快建筑垃圾處理設施建設,把建筑垃圾處理與資源化利用設施作為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合理確定建筑垃圾轉運調配、填埋處理、資源化利用設施布局和規模。健全建筑垃圾再生建材產品應用體系,不斷提升再生建材產品質量,促進再生建材行業生產和應用技術進步。培育一批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骨干企業,提升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水平。“十四五”期末,地級及以上城市初步建立全過程管理的建筑垃圾綜合治理體系,基本形成建筑垃圾減量化、無害化、資源化利用和產業發展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