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水利部黨組關于大力推進智慧水利建設決策部署,加強水資源管理業務應用,統籌推進水資源管理信息系統建設,近日,水利部制定印發《2022年推進智慧水利建設水資源管理工作要點》(以下簡稱《要點》)。
《要點》強調,要按照“需求牽引、應用至上、數字賦能、提升能力”的總體要求,在指導做好數字孿生流域建設先行先試的同時,根據水資源管理工作實際,著重加強用水量統計與分析、水資源監管、地下水超采治理等重點業務應用,強化算據、算法、算力,統籌推進水資源管理信息系統建設,不斷提升水資源管理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水平,從嚴從細管好水資源,為推進水利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要點》圍繞“強化業務應用”、“統籌推進水資源管理信息系統建設”2個方面,提出16項重點任務。在強化業務應用方面,開展用水量統計與分析、取用水監管、河湖生態流量監管、江河水量分配方案落實、取水許可證照管理、地下水水位變化通報、河湖生態補水效果評估、水污染事件應對等方面業務應用。在統籌推進水資源管理信息系統建設方面,以水資源管理業務應用為牽引,組織水資源管理與調配系統建設實施方案制定,加強取水監測計量和用水統計調查管理,整合完善水資源管理相關系統平臺,搭建水資源管控“一張圖”,推進數據信息共享與應用,強化數據和系統安全等方面重點任務建設。
2022年推進智慧水利建設水資源管理工作要點
2022年智慧水利建設水資源管理工作要全面落實水利部黨組關于大力推動智慧水利建設的部署,按照“需求牽引、應用至上、數字賦能、提升能力”的總體要求,在指導做好數字孿生流域建設先行先試的同時,根據水資源管理工作實際,著重加強用水量統計與分析、水資源監管、地下水超采治理等重點業務應用,強化算據、算法、算力,統籌推進水資源管理信息系統建設,不斷提升水資源管理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水平,從嚴從細管好水資源,為推進水利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一、強化業務應用
按照需求牽引、應用至上的原則,重點加強用水總量統計與分析、取用水監管、河湖生態流量管理、水量分配方案落實、取水許可證照管理、地下水超采區水位變化通報、華北地區河湖生態補水、水污染事件應對等方面業務應用。
1.用水量統計與分析。利用用水統計直報系統,按季度統計大中型灌區、重點公共供水企業、重點工業企業、重點服務業等取用水戶用水量數據;按年度統計小型灌區、非重點公共供水企業、非重點工業企業、非重點服務業、河湖補水工程等用水量,匯總形成年度用水總量數據;按流域、區域、水源等進行季度、年度用水量情況分析。
2.支撐取用水監管。一是利用國家水資源信息管理系統、用水統計直報系統和取水許可電子證照系統,定期排查重點監控取水單位、直報取用戶等取水量超許可水量等違法取水疑似問題線索,反饋流域管理機構、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復核和認定,督促問題整改,有針對性開展監督檢查。二是利用水利“一張圖”中水資源管理相關數據、水資源調查評價成果、取水許可電子證照系統等,開展流域、區域超取水總量指標分析,對超取水總量控制指標的地區,暫停新增取水許可。
3.支撐河湖生態流量監管。利用水利部水雨情系統、全國省界斷面水文水資源監測信息系統等,及時掌握重點河湖生態流量控制斷面實時監測和整編監測數據。根據生態流量保障實施方案確定的預警閾值,及時預警響應,采取會商、約談、通報等方式,落實水量調度和河道外取水管控措施。組織開展重點河湖生態流量控制斷面下泄流量、水量年度考核評價。
4.支撐江河水量分配方案落實監管。利用全國省界斷面水文水資源監測信息系統,全面掌握跨省江河流域省界和重要控制斷面流量、水量整編監測數據,結合年度水量分配方案或調度計劃定期分析跨省江河省界和重要控制斷面下泄流量、水量達標情況。開展跨省江河流域省界和控制斷面下泄流量、水量年度考核評價。
5.取水許可證照管理。利用取水許可電子證照系統,分流域、區域、行業、水源等不同類型,匯總統計取水權人、許可水量、取水地點、取水用途等取水許可信息,分析流域、區域取水許可量變化情況。定期排查取水許可證到期延續、過期、注銷等證照信息,及時反饋取水戶和管理人員。組織開展取水許可電子證照數據治理,切實提高證照數據質量。
6.地下水超采區地下水水位變化通報。利用國家地下水監測工程等信息系統,按季度分析地下水超采區各市(地)淺層、深層地下水超采區水位(埋深)及變幅情況。對超采區各市(地)地下水水位變幅進行排名,并將結果印發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和地方政府。對地下水水位下降幅度較大的地市,采用點名、會商、約談和檢查考核等方式予以督促。
7.支撐華北地區河湖生態補水效果評估。根據補水河湖地表水水量水位、地下水水位等監測數據,利用衛星遙感、無人機航測、視頻監控等技術手段,對補水量與補水過程、地表水水質變化、河道入滲情況、地下水水位變化、地下水水質變化、水生態變化、社會影響等進行全面評估。
8.支撐應對水污染事件。利用全國水利“一張圖”河流水系、水庫、水電站、水源取水口等信息,開展重大水污染事件影響范圍分析,推演污染團或污染物質遷移變化情況,對涉及的飲用水水源地、應急備用水源地、各類水源取水口進行監測預警,開展水庫、閘壩調度和取用水管控,增強重大水污染事件應急處置能力。
二、統籌推進水資源管理信息系統建設
以水資源管理業務應用為牽引,制定水資源管理與調配系統建設實施方案,不斷強化取水監測計量和用水統計調查管理,推進取用水管理相關系統和信息資源整合,搭建水資源管控“一張圖”,為水資源管理提供信息化支撐。
9.編制“十四五”水資源管理與調配系統建設實施方案。對標中央要求和水利部“三定”規定,全面梳理國家水資源信息管理系統建設現狀、存在問題以及水資源管理與調配業務“四預”需求、系統功能應用需求等,厘清工作思路,制定《“十四五”水資源管理與調配系統建設實施方案》,明確“十四五”平臺建設的總體思路、主要任務和實施安排。
10.推進取水口取水監測計量體系建設。落實水利部關于強化取水監測計量的意見,強化取水戶取水計量設施安裝主體責任,加快推進工業、生活和服務業取水計量全覆蓋。整合取水戶水量在線監控設施和在線計量設施,確定符合計量標準的一個在線計量設施作為法定水量計量依據,實現取用水戶和水行政主管部門數據共享互認。2022年底前,推動工業、生活、服務業等規模以上取水戶和5萬畝以上的大中型灌區渠首取水口實現在線計量。加強取水在線計量設施運行管理,提高數據到報率和準確率。
11.切實提高用水統計調查數據質量。出臺《用水統計調查基本單位名錄庫管理辦法》,規范名錄庫管理。充分利用行政登記等資料及時更新維護名錄庫。健全統計數據質量核查制度,嚴格落實基層水利部門對源頭統計數據的審核責任。建立常態化統計執法機制,完善“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制度,嚴厲查處統計造假、弄虛作假,提高統計報表填報率和數據準確率。開展用水統計調查制度修訂。
12.推進取用水管理相關系統和信息資源整合。依托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整合各層級取水許可審批、電子證照、取用水監管、用水統計直報等取用水管理相關業務系統,搭建取用水管理平臺,推進管理事項“一網通辦”,監管數據統一歸集和信息共享,加快實現“一網統管”、數據監管和智慧監管。
13.搭建水資源管控“一張圖”。基于“水利一張圖”,將全面采集水資源調查評價、取用水管控指標、水資源開發利用、取水許可(含取水口核查登記)、遙感監測等各類基礎數據,建成水資源管控“一張圖”基礎數據庫,搭建綜合信息平臺,形成綜合電子地圖操作、監管綜合信息應用等功能,全面支撐取用水動態監管。
14.探索農業灌溉遙感衛片取用水監管。利用遙感影像等技術手段,獲取實際灌溉面積、種植結構、取水工程等信息,組織開展農業灌溉遙感衛片圖斑復核認定,加強農業取用水監管,開展農業用水統計調查,提升農業用水統計完整性和準確性。建立遙感衛片農業取用水監管機制,支撐取用水監管能力提升。
15.推動跨部門數據信息共享與應用。深化與國家統計主管部門合作,推進用水統計調查數據共享。加強與國家電網有限公司合作,推進電力大數據在農業灌溉機井“以電折水”取水計量、大數據監管等領域合作。
16.強化數據和系統安全。嚴格規范數據采集和安全防護,強化電子證照、用水統計、監測計量等數據安全管理。推進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定級備案、等級測評、安全建設和檢查,切實保障水資源管理相關業務系統安全平穩高效運行。
(來源:中國水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