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2021年初,發改委等十部委出臺《關于推進污水資源化利用的指導意見》后,污水資源化該如何展開,如何有效實現污水資源化利用成為行業關注焦點。目前來看,酒類企業和污水處理廠的珠聯璧合,已經在實現污水資源化利用的道路上做著有效探索,但在具體操作中還有不少管理風險。除此之外,酒類企業和污水廠現有合作目前仍在發展階段,未來如何有效利用政策紅利,釋放污水資源化利用市場有待進一步探索。
6月9日,四川省古藺郎酒廠(瀘州)有限公司和瀘州市興瀘污水處理有限公司在郎酒瀘州產區舉行“酒類廢水協商處理協議簽約儀式”。
瀘州市酒業發展局副局長王勇指出,郎酒瀘州產區釀酒廢水協商排放正式簽約,對于瀘州市酒業來說是一件具有特殊意義的大事,它標志著瀘州酒業綠色生態高質量發展又往前邁出了一步。
繼2021年初,發改委等十部委出臺《關于推進污水資源化利用的指導意見》后,污水資源化該如何展開,如何有效實現污水資源化利用成為行業關注焦點。目前來看,酒類企業和污水處理廠的珠聯璧合,已經在實現污水資源化利用的道路上做著有效探索,但在具體操作中還有不少管理風險。除此之外,酒類企業和污水廠現有合作目前仍在發展階段,未來如何有效利用政策紅利,釋放污水資源化利用市場有待進一步探索。
以酒補充碳源,到底如何才能“合理”
據中國水網獲悉,四川省古藺郎酒廠(瀘州)有限公司和瀘州市興瀘污水處理有限公司的合作,將酒類廢水作為污水廠補充碳源,并非首例。此前曾有多家媒體報道,青島等地多個污水廠喝上“啤酒”補充碳源,但在諸多報道中,很多地區也出現了不少酒廠違規排放污水,最終被罰的新聞。
如,今年4月,山東省聊城市生態環境局披露的信息顯示,華潤雪花啤酒(聊城)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潤聊城公司)因涉嫌超標排污被該局罰款24萬元。
值得注意的是,在3月22日提出申辯時,華潤聊城公司方面認為,高濃度有機廢水可“變廢為寶”。對此,相關人士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采訪時表示,酒類企業廢水中易降解有機物含量高,確實可為污水處理廠穩定補充優質碳源,但前提是要與當地污水處理廠協商約定排放濃度限值。
2020年12月,生態環境部與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聯合發布了《啤酒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9821-2005)修改單、《發酵酒精和白酒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 27631-2011)修改單(以下簡稱2項標準修改單)。明確“酒類企業廢水可為污水處理廠穩定補充優質碳源,協同推進污水處理廠穩定運行。
雖然,酒類企業排放污水可以作為碳源已經得到官方認證。但在《啤酒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9821-2005)修改單、《發酵酒精和白酒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 27631-2011)修改單中對管理政策進行調整,主要內容包括以下兩項:
允許酒類制造企業與下游污水處理廠通過簽訂具有法律效力的書面合同,共同約定水污染物排放濃度限值,并作為環境監督執法的依據。
執行約定濃度限值的企業,要將相關污染物指標的自行監測數據及時共享至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和下游污水處理廠運營單位。
生態環境部水生態環境司有關負責人指出,2項標準修改單擴大了標準適用范圍,增加了污水排放口規范化設置、信息公開等要求,有利于執法監管和公眾監督。
由此可見,在上述管理標準之下污水處理廠和酒企合作均在政府支持范圍之內,其核心在于“約定間接排放濃度限值”+“規范簽訂書面合同”。
政策紅利釋放后,如何獲取環境和經濟雙贏
在符合現有發酵酒精和白酒工業企業或生產設施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標準的前提下,酒類企業直接或間接向其法定邊界外排放水污染物的行為管理出現彈性空間,意味著污水資源化背景下政策紅利正在釋放。在酒類企業和污水廠合作存在天然優勢背景下,如何實現酒企廢水資源最大化利用成為關注點。
生態環境部水生態環境司有關負責人指出,目前,我國多數酒類制造企業的生產廢水經預處理后,排入污水處理廠進行深度處理。酒類企業廢水屬于有機廢水,可生化性較好,不含有毒有害物質,但廢水中化學需氧量濃度高,甚至達到數萬毫克/升。按照現行排放標準規定,酒類制造企業需采取措施將廢水中化學需氧量大幅削減至數百毫克/升(發酵酒精和白酒企業為400mg/l、啤酒企業為500mg/l)后,方可排入污水處理廠,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投資和運行成本都比較高。與此同時,一些污水處理廠為了提高氮磷脫除效率,實現達標排放,需要補充碳源。酒類企業廢水中易降解有機物含量高,可為污水處理廠穩定補充優質碳源,協同推進污水處理廠穩定運行。
2項標準修改單明確了酒類制造企業可與下游污水處理廠協商約定間接排放濃度限值的規定,一方面,酒類制造企業執行約定的濃度限值,有利于降低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和運行成本;另一方面,污水處理廠可以提高氮磷去除效率,穩定發揮減排效益。
實際上,在政策紅利驅動下,有不少地區及企業已經行動起來了。
如,近日濟南市啟動鼓勵酒類等生產企業與下游污水處理企業開展污水資源化利用試點工作,通過讓“放錯位置的資源”化身為寶,切實減輕企業生產治污成本,積極為企業在疫情期間紓困解難出實招、見實效,實現經濟效益、環境效益、社會效益多方共贏,為推動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做出貢獻。
在青島,青島水務環境公司所屬李村河污水處理廠、團島污水處理廠和海泊河污水處理廠,都已接納了啤酒廢水。截至2021年年底,三廠共計接收59萬噸官網排水和3萬多噸的濃液。
“濃液都由專門的運輸車輛,運送到污水處理廠。”在團島污水處理廠,濃液被注入罐體后,和污泥一道產生沼氣,進而發電。“喝”上啤酒濃液后,截至目前該廠已多發電四十多萬度。不久前,青島市水務管理局收到來自青島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的感謝信,感謝機關熱情服務、擔當作為,積極探索推動啤酒廢水資源化利用為城市污水處理廠補充碳源的新模式,為企業大大節約污水處理成本。
正是有了2021年的合作成果,今年,該公司與啤酒廠又簽訂了為期五年的長期合同。“目前,我們正在計劃試點采用新技術。”青島水務環境公司副總經理王福浩指出,新技術如果加以推廣,將進一步提高啤酒廢水的利用效率,助力青島市打造低碳綠色城市。
青島市生態環境局此前給出過統計,以青島啤酒廠的運行數據為依據測算,每千升酒減少碳排放2公斤,青啤60家工廠若全部按照新的排放方式,預測每年將減少碳排放約2萬噸。這還不包括污水處理廠節約的采購碳源成本,而碳源制備造成的碳排放更高,所以減少碳源采購降低的碳排放數據將會更大。
據媒體報道,目前有青島、蘇州、常州、黃石等地的污水處理廠已經喝上了“青島啤酒”“雪花啤酒”,順利實現了企業廢水資源化利用和碳減排的雙贏!
以常州為例,數據顯示,僅2021年二季度,雪花啤酒廠(常州)產生廢水共35730噸,按照新的管理模式,啤酒廠減少運營成本12.5萬元。而常州江邊污水處理廠利用啤酒廢水作為碳源,在提高污水氮磷去除率的同時,實際減少購買商品碳源45萬元,減少碳排放達220噸;預計全年減少購買碳源150萬元,減少碳排放達730噸。真正讓常州污水處理廠穿上節能減排的“綠衣”,暢快地喝起了“啤酒”。
正如e20研究院執行院長薛濤所說,污水資源化文件將給工業用水占比高的缺水地區帶來更顯著的影響。在節水優先導致供水需求可能下降的背景下,地方水務企業需要貼近工業用戶,“變危為機”,抓住在工業節水、工業園區供排水、高品質再生水、分質供水等方面的潛在機遇。(相關閱讀:薛濤:污水資源化新政啟示錄,供水未來的“三駕馬車”)山東作為人均水資源占有量不到全國1/6的嚴重缺水地區,在近兩年工業廢水污水資源化利用的實戰中取得不錯成效。
前人探路,后人以赴。此次郎酒和瀘州市污水廠的合作,也是白酒類企業污水資源化利用的積極探索。污水資源化背景下,只有更多企業參與并探索,才能在現實中走出酒企+污水廠、環境+經濟效應最大化的康莊大道。
(來源:中國水網)